读书行为需要立法来维护?
前些天,有报道称,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。消息一出,立刻有网友调侃说:“以后不读书或读书少就是违法行为了。”这当然是玩笑话,但却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:我们的读书行为需要立法来维护了? 近些年来,我们听到过不少这样的故事。有一家早教中心开设幼儿经典诵读班,由专家带领10岁以下的小朋友诵读《三字经》、《论语》等经典作品,但最后学员只剩下了两个人。家长的回答出奇地一致:还是把时间花在学英语、电脑、钢琴上更为实在。 说句不客气的话,我们的功利阅读自古以来就没有停止过,“书中自有黄金屋”、“书中自有颜如玉”。在目前应试教育仍占主导地位的大背景下,我们的学校教育不但不能培养阅读兴趣,而且还间接导致了孩子们偏于功利的阅读习惯。 再看看现在的书店,最显赫的位置是畅销图书“排行榜”、“推荐榜”,最多的是那些炒股、管理书籍,还有所谓的“心灵鸡汤”:你如何应对办公室政治?如何成为完美男人(女人)?如何把孩子送入常青藤?有讽刺意味的是,我们的功利书读得愈多,阅读的兴趣便越少。 不可否认的是,iPad、苹果手机、安卓手机、亚马逊Kindle这些现代化的工具,为我们的阅读提供了诸多便利,但也带来了另外一种后果,Google、Baidu等搜索功能的强大,“书到用时方恨少”面临日益严重的挑战。 同时,影视娱乐产业的发展,也冲击着我们的阅读习惯。前几年,“丹·布朗”大热,我一口气买了《天使与魔鬼》、《达·芬奇密码》与《失落的秘符》三本书,但没有读完。最后,我直接从网络上观看了根据图书改编的电影,聊以自慰。 与影视相比,书籍有着劣势,但也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。在《肥皂》中,鲁迅先生“你只要买两块肥皂回来,咯吱咯吱遍身洗一洗”,带给我们的是讽刺的韵味。但在莫言先生的《酒国》里,“嚓嚓地搓着孩子的脖子、屁股”,带来的却是毛骨悚然的感觉。 这就是阅读的乐趣,它能够给人以无限的遐想,给人以无尽的思索。简单地沉溺于影视或者“快餐”书,我们的视野就会变得狭窄,丧失思考社会、思考人性的能力。 我们中华民族是有着良好阅读传统的民族。大思想家王夫之送给女儿的嫁妆,是满满的一箱书;经济学家王亚南在乘船遭遇风浪颠簸时,要求将其绑在椅子上以聚精会神地读书;诗人闻一多在结婚当日的早上不见踪影,后被友人发现在如痴如醉地读书…… 回望古人,我们为什么读书?古人说:开卷有益。仅此足矣。 |